火焰淬火的質量檢驗應包括零件的外觀、表面的硬度、有效硬化層的深度和硬化區的范圍以及表面的金相組織等,因此在實際淬火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要求,確保熱處理后的表面符合圖紙的規定。
零件在進行火焰加熱前,需對其進行整體的調質或正火處理,確保淬火后的組織和性能符合技術要求,另外淬火的部位不允許存在氧化皮和脫碳現象,零件在淬火后必須在180~200℃低溫回火。
①火焰的影響。加熱溫度、淬硬層深度、過渡區域組織和晶粒都與火焰有直接的影響,為保證工件的受熱部分溫度均勻,應采用多嘴噴式的噴頭。
②噴嘴與工件加熱面的理想距離在6~15mm左右。
③噴嘴與工件的移動速度。根據工件的技術要求來確定運動速度,噴嘴移動速度與淬硬層深度有一定的對應關系,原則為淬硬層深則速度要慢,一般速度為50~150mm/min。
碳鋼工件移動速度與淬硬層之間的關系見表1。
④噴水器與火焰的合適距離一般保持15mm左右,但不大于20mm。
冷卻介質的溫度,水溫在15~18℃,回火溫度在180~220℃,保溫1h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