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件在最終熱處理前的毛坯組織應為碳化物呈顆粒狀并均勻分布,基體組織應為球狀或細片狀珠光體組織,零件進行預備熱處理是消除或減少零件中的殘余應力,改善切削加工性,改善組織,并為最后的熱處理作好組織準備。因此毛坯退火后要獲得要求的組織結構,才能滿足零件的工作需要,事實表明索氏體組織的比容比退火的大,淬火后比容的變化最小。因此選擇合理的預備熱處理工藝方法,對于減小零件的變形量是十分必要的控制手段。在零件的材料確定、外形設計和工藝加工路線后,一般是按以下程序進行零件的熱處理,來控制和減小熱處理過程中變形。
1、對變形量要求嚴格的重要零件,在粗加工后和精加工前,應在450~600℃進行去應力退火處理,以徹底消除機械加工應力和附加(外在)應力;
2、控制加熱速度,加熱速度應緩慢,做到加熱均勻,尤其是大型鍛模、高速鋼以及高合金鋼零件等,另外對形狀復雜、厚度不均、變形要求嚴格的零件等,在加熱時要預熱或淬火時預冷(如空冷等),以減少熱應力的作用,為防下垂應采取吊掛、支撐等方式;
3、選擇合理的加熱溫度,從提高零件的耐磨性和綜合性能以及減小變形的目的出發,加熱溫度不宜過高,盡量選擇下限溫度加熱,以獲得需要的奧氏體晶粒度、確保成分的穩定,同時也可減少冷卻時的熱應力作用,另外也可以防止組織粗大而引起的其他缺陷;
4、脹大量與零件的尺寸大小成正比,因此要留有一定的變形加工余量;
5、正確選擇冷卻方法和冷卻介質,對低淬透性的材料制作的較大截面的零件,為方便淬硬,在要求尺寸精度的前提下,設法提高冷卻速度,在120~140℃的硝鹽溶液中冷卻;
6、為防止出現貝氏體組織,考慮到硝鹽的冷卻速度不足,應先在冷卻速度快的低溫鹽浴中冷卻,再轉入溫度高的硝鹽中等溫處理;
7、為防止回火后的脹大變形,對硬度在52~60HRC的零件,應調整等溫溫度和時間,但禁止在240~300℃回火;
8、對精度要求較高的零件,盡可能采用貝氏體等溫淬火或分級淬火,但時間不宜過長,等溫結束后要緩慢冷卻,如有尺寸收縮,可提高回火溫度進行補救;
9、為防止零件等溫淬火后脹大,不能在低溫下長時間停留,應立即進行回火處理;
10、對于硬度在60~64HRC的零件,應在130~150℃硝鹽中等溫處理至少40min,或等溫后緩慢冷卻;
11、零件在熱處理后進行粗磨,應控制好磨削工藝參數,防止出現磨削裂紋;
12、進行零件的加壓淬火或模壓淬火;
13、對易翹曲部位在反翹曲后進行淬火處理;
14、對零件尺寸厚薄不均的部位捆綁加強筋或采取其他的措施;
15、對壁厚不均勻位置要開工藝孔或作成可拆卸式,對棱角、鍵槽和孔等用石棉繩、黏土來填充;
16、適當降低淬火加熱溫度或采用下限溫度加熱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