鍛造加工不銹鋼鍛件時由于回火脆性的存在,使可供選擇的回火溫度受到了限制,因回火時為防止脆性升高必須避開這兩個溫度區間,這就給調整力學性能帶來了困難。
第一類回火脆性。在200-350℃之間回火時出現的第一類回火脆性又稱低溫回火脆性。如在出現第一類回火脆性后再加熱到更高溫度回火,可以將脆性消除,使沖擊韌性重新升高。此時若再在200-350℃溫度范圍內回火將不再會產生這種脆性。由此可見,第一類回火脆性是不可逆的,故又稱為不可逆回火脆性。
第二類回火脆性。第二類鍛造齒輪回火脆性的一個重要特征是除了在450-650℃之間回火慢冷時會引起脆性外,在較高溫度回火后緩慢通過450-650℃的脆性發展區也會引起脆化。如在高溫回火后快冷通過脆性發展區則不引起脆化。在脆化消除再次加熱慢冷,又恢復脆化,這表明第二類回火脆性是可逆的,故又稱為可逆回火脆性。第二類回火脆性現象相當復雜,企圖用一種理論來解釋全部現象顯然是很困難的,可能引起脆化的原因不止一個。但有一點是肯定的,第二類回火脆性的脆化過程必然是一個受擴散控制的發生于晶界的能使晶界弱化的與馬氏體及殘余奧氏體無直接關系的可逆過程。看來這種可逆過程只可能有兩種情況,即溶質原子在晶界的偏聚與消失以及脆性相沿晶界的析出與回溶。
鍛造加工不銹鋼鍛件時鋼在淬火后需要進行回火的目的是:
1.降低脆性,消除或減少內應力,鋼件淬火后存在很大內應力和脆性,如不及時回火往往會使鋼件發生變形甚至開裂。
2.獲得工件所要求的機械性能,工件經淬火后硬度高而脆性大,為了滿足各種工件的不同性能的要求,可以通過適當回火的配合來調整硬度,減小脆性,得到所需要的韌性、塑性。
3.穩定鍛件尺寸。
4.對于退火難以軟化的某些合金鋼,在淬火(或正火)后常采用高溫回火,使鋼中碳化物適當聚集,將硬度降低,以利切削加工。